入住嘉德老年公寓须知

 
一、
入住人自愿入院、退院,由本人提出申请,子女全家人同意,由家属中第一责任人与院方签定协议。  
二、

入住者须交纳近期免冠照2张及区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,说明老人无精神病、传染病、个人申请一份,身份证复印件两份。

 
三、

患有精神病、传染病、皮肤病的患者,不得入住。

 
四、

入住人自备被、褥、枕头、洗漱用具、脸盆毛巾、四季换洗衣服、水杯、香皂等日用品,多余物品请不要带入公寓。

 
五、

入住人请不要将电器带入公寓,若确需要,经院方同意后,全部费用(包括电费)由入住方担负。

 
六、

老年公寓对老人提供流动服务与呼叫服务相结合的服务内容,老人及子女若有增项服务应与院方另行协商。

 
七、

本院每年春季联系医院为老人做体检一次,费用自理。

 
八、

老人入住后15天内为试住期,试住期内老人离院退还全部安置费,服务费和餐费按入住天数收取。

 
     
 
嘉德老年公寓
 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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